首页>商业 > 正文

2023年度淮北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23-08-04 00:48:45来源:哔哩哔哩

一、评审范围

(一)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二)在淮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 (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高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具体报送时间地点要求可登陆省人社厅网站及各系列(专业) 高评会组建单位网站查阅,按照省高评会的时间安排,申报人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所报系列 (专业)行业主管提交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中、初级职称。申报中、初级职称,按照各专业系列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其网站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具体组织实施。

(三) 初次认定职称。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 (不包括“以考代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按管理权限做好职称的初次认定,认定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初次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四)破格评审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 (专业) 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

(五) 转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统一系列 (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评审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二)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三)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四) 增设数字经济领域专业评审。

(五)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途径。

(六) 做好企业和援派扶贫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七) 加强技能、职称、职业资格之间的街接。

(八) 继续落实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九) 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

(十)规范委托评审程序。

(十一)规范补(换) 发职称证书。

(十二) 提升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三)抓好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不得设立综合性评委会。

(三) 加强评审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申报职称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

(五)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 (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 (专业) 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县 (区)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解读,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全面、系统的认识提高知晓度,提升执行力。(七)把握时间节点。2023 年度市评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11月底前结束,12月底前完成系统报批工作。

关键词: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头条新闻

精彩推送

新闻推送